• 红人建筑人才网 - 提供最快最新的建造师监理师造价师工程师招聘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人才登记
      重庆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什么情况下不予注册?
                            2013/1/7 11:31:13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什么情况下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重庆长生红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红人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3-86798730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邦兴北都2114




    特别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属于转载或来自互联网,如与原来资料不符或涉及侵权等事宜,请及时与网站编辑 部 联 系 (86798730)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重庆红人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渝 ICP备 15005271号-7 渝公网安备号:50010502000790

     
    在线咨询
    专业顾问 为您服务
    证书咨询:
    13500331664
    13389609212
    建企咨询:
    13983366449
    187023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