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办理要求|具体时间 | |
2014/5/12 11:39:35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重庆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一、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采取集中办理,在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3日期间前来办理。 二、办理地点 1、集中办证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2、延后办证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AD:重庆注册资产评估师挂靠可点击本页右上角,快速登记信息,让企业找到你! 三、办理范围 2013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办理流程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注意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㈢、请考生按照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3年度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 |
|
|
|||
特别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属于转载或来自互联网,如与原来资料不符或涉及侵权等事宜,请及时与网站编辑 部 联 系 (86798730)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重庆红人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渝 ICP备 15005271号-7 渝公网安备号:50010502000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