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密码?会员登录
重庆物业管理资质申报需要材料|须知 | |
2015/11/11 10:47:49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重庆物业管理资质申报需要提供材料: 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AD:专业重庆物业管理资质,专业,稳妥,具体申报相关咨询郭老师 13983366449 |
|
|
|||
特别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属于转载或来自互联网,如与原来资料不符或涉及侵权等事宜,请及时与网站编辑 部 联 系 (86798730)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重庆红人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渝 ICP备 15005271号-7 渝公网安备号:50010502000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