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 | ||||||||||||||||||||||||||||||
2013/5/13 15:51:56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3〕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
||||||||||||||||||||||||||||||
|
|||
特别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属于转载或来自互联网,如与原来资料不符或涉及侵权等事宜,请及时与网站编辑 部 联 系 (86798730)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重庆红人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渝 ICP备 15005271号-7 渝公网安备号:50010502000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