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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二级建造师合格着证书办理填表答疑
                            2016/11/25 14:21:37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关于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的填表相关问题答疑

      1、问:本人现在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表中工作单位如何填写?

      答:在填《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时,按照现在工作单位填写。

     

      2、问:本人现在有2个毕业证书,现在记不清楚报名时用那一个毕业证书的信息报名?

      答: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即可,填什么,资格复查就带什么。

     

      3、问:本人人事档案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合格登记表中本人人事档案如何填写?

      答:我们要求考生如实填写,考生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在什么地方就不填。

     

      4、问:本人今年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通过,但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比如: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不够、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能否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答:根据2016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第四条报名程序和要求第8款: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考生不能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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