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密码?会员登录
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通知 | |
2017/11/14 10:39:22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保局通知,发布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日
提示:具体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相关规定内容详见国家安监总局官方网站通知。 |
|
|
|||
特别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属于转载或来自互联网,如与原来资料不符或涉及侵权等事宜,请及时与网站编辑 部 联 系 (86798730)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重庆红人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渝 ICP备 15005271号-7 渝公网安备号:50010502000790 |